動火作業在各行各業非常普遍,是事故防范的重點環節。近年來,違規電焊、切割作業導致的事故時有發生,造成無法挽回的人身、財產損失,涉嫌違法。在此,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廣大企業,要加強安全防范。
動火作業“六大禁令”要牢記:1.動火證未經批準,禁止動火;2.不與生產系統隔絕,禁止動火;3.不清洗、置換不合格,禁止動火;4.不清除周圍易燃物,禁止動火;5.不按時作動火分析,禁止動火;6.沒有采取消防措施,禁止動火。
應采取以下動火作業防范措施:
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。嚴格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,人員分工職責明確,加強對進場施工操作人員的審查,在安全措施上把好關。
營業場所嚴禁焊接作業。正在營業、使用的人員密集場所,禁止開展電焊、氣焊等有火災風險的施工、維修作業。
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。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經國家正式培訓考試合格的動火操作人員,并且焊接、切割的作業項目要與其取得的特殊工種操作證中具備的資格相符。
作業前清理可燃物。作業前,應把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帶,如無法移動,可用不燃材料蓋封。
作業時配備滅火器材。開展現場焊接、切割等動火作業時,應配備滅火器材,并配備動火監護人。
作業結束后,徹底消除火種。施工作業結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種,徹底清理工作現場,并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,沒有問題再離開現場,做到不留死角。
責編:翟柯 編審:陳向黨 終審:王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