郾城區:完善政府陽光采購機制
今年以來,郾城區立足政府采購工作實際,緊盯企業需求,重點做好減負擔、提效率、優服務等方面工作,突出合同支付、業務培訓、監管服務等環節,提升服務效能,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。
郾城區以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為準繩,制訂政府采購計劃,細化并嚴格落實應采盡采、管采分離等制度,系統梳理采購單位的職責和義務,全面落實“誰采購、誰負責”工作要求,深化采購單位對政府采購政策法規的認識和理解,增強采購單位的責任意識和規矩意識。
嚴格落實政府采購工作指南等相關規定,督促采購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,加強采購需求、信息公開、履約驗收、質疑投訴答復等內控管理,明確風險防范和內控目標,明確崗位職責及權限,厘清可為與不可為的界限。
積極主動對接預算單位,指導采購單位采取預留份額、強制采購、優先采購等措施,落實支持綠色采購、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。同時,圍繞中小企業發展,積極完善政府采購項目預付款支付機制,加快政府采購合同支付進度,要求各采購單位在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項,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。
截至目前,郾城區政府采購項目完成備案79批次,金額2521萬元。
“我們將持續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,規范政府采購行為,不斷優化流程、強化監管,樹立政府親企、惠企的良好形象,努力營造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,為郾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。”郾城區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。
責編:翟柯 審核:王輝 終審:盧子璋